- 索引号:0000430102G0410/2014-00211
- 所属机构:芙蓉区政府
- 机构地址:长沙芙蓉区车站中路289号5楼
- 联系电话:0731-82283382
- 负 责 人 :黎书花
- 办公时间:(法定工作日)夏季作息时间(7月1日至9月30日) 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 ;冬季作息时间(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) 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
一、主要职能
(一)街道党工委职责
1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,协调辖区内社会单位,团结、组织党员和群众,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。
2、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、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的问题。
3、领导街道办事处、人民武装和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组织,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、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。
4、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、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对辖区内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。
5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。
6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、培养、选拔、考核和监督工作。
7、组织制定社区党的建设规划,协调指导社区单位党的组织和社区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政治生活。
8、领导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9、密切联系群众,做好群众工作,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,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,确保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。
10、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二)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
1、贯彻执行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市、区凯发一触即发的决定、命令、指示,完成市、区凯发一触即发部署的各项任务。
2、负责居民区、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,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。
3、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、违法占用道路、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、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。
4、配合市、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。
5、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,防治施工扬尘、扰民。配合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,维护施工秩序。
6、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。
7、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。
8、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,并组织落实。
9、负责经济、卫生健康、统计、红十字会、人民调解工作。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。
10、负责拥军优属、征兵等工作。
11、维护老年人、妇女、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
12、制定社区建设、社区服务发展规划,发展社区服务设施,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。
13、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,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。
14、兴办社会福利事业,做好社会救助、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。
15、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,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。
16、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,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。
17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、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、卫生工作,普及科学常识。
18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内设机构
1、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
负责市对区城管数字化、环保、垃圾分类、道路运输等相关指标考核工作;对接区燃安委、道安委、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;负责辖区防涝排渍工作。
2、党政办公室
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。牵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。负责机关文电、公文处理、机要、保密、国安、信息、会务、台务、港澳事务、外事、督查督办、政府采购、资产采购、公共机构垃圾分类、后勤保障等工作。负责干部人事、档案、劳资、考核评价、机构编制等工作。负责开展人大相关工作。负责政协联络工作。负责工会工作。
3、党建办公室
负责基层党的建设、人才、老干部、关心下一代、街道机关党务、党务公开等工作。负责宣传思想、意识形态、精神文明建设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。负责“两企三新”党建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、志愿服务、指导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。负责统一战线、民族宗教事务、共青团等工作。负责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。
4、经济发展办公室
负责辖区企业服务、财源培植、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。负责发展改革、科技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商务、市场监管(特种设备、食品安全)、社会经济调查统计、金融服务与安全、现代服务业。负责公共机构节能、工商联、人防、国防动员等工作。
5、民生事务办公室
负责辖区内教育、民政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、文物保护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、社会救助、残联、妇联等工作。负责数据相关工作。负责便民服务大厅建设、办事窗口服务功能拓展和日常管理等工作。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、指导服务工作。负责政务公开、12345政务热线等工作。
6、平安法治办公室
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平安建设、法治建设、信访、禁毒等工作;负责联系对接交警相关工作。
7、生态事务中心(环卫部)
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市容环境卫生维护等工作。
8、应急事务中心
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、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。牵头防汛抗旱、防震减灾、森林防火、救灾等相关工作。
9、退役军人服务站(武装部)
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、优抚帮扶、走访慰问、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。负责辖区内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。负责征兵、国防教育等人民武装工作。协助开展民兵工作。
10、财政办公室
负责街道财务管理、国有资产管理、内部审计及招投标等工作。负责指导和监督社区财务工作。
11、纪检监察室
负责纪检监察、巡察、干部反腐倡廉教育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、受理群众相关信访举报、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。
12、司法所
负责司法、法律宣传、人民调解、法律援助及服务、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矫正;安置帮教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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